2020年拆迁两种补偿方式和标准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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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摘要:珠海拆迁律师介绍2020年拆迁两种补偿方式和标准。同往年差不多,有房屋置换和货币补偿两种,房屋置换,相同地段最低拆一换一;货币补偿,最低标准是周边房地产市场价。
 

珠海拆迁律师
 

  第一种是已全部转为国有土地的,一般会提供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两种方式。

  选择货币补偿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9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

  选择产权调换的,一般是拆一还一。首先考虑的应该是原地回迁,如不能原地回迁,也应该给予交通便利地段。这两种拆迁补偿方式,各位被征收人可以自由选择。

  第二种是土地性质仍属于集体土地的。

  如果拆迁户们的房屋被纳入了城市规划区内,那么选择货币补偿的,不能单纯以农村的补偿为准,因为周围的物价、房价都较高,应该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补偿标准,即参考周边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产权调换的也可以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产权调换的标准。

  如果没有纳入城市规划区,那么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则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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