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4万元请主播带货结果“翻车”,商家要求退费,法院判了

阅读: 关键词:珠海律师服务

别人的直播间,“3、2、1......上链接”。本指望直播带货多卖点,不料花4万元请主播直播带货,销售额却十分惨淡。多次要求退费无果后,商家决定起诉。

 

基本案情

2022年4月,某化妆品公司和某文化公司签订《直播服务合作合同》,约定某化妆品公司全权委托某文化公司安排主播进行直播工作,服务费用4万元,由某文化公司主播为某化妆品公司的产品在网络平台进行直播推广,保障某文化公司合同期内直播销售额达到12万元,合作期限为2022年5月6日至6月6日。双方同时约定了直播平台、直播账号、销售品牌等内容及其他权利义务。

合同签订后,某化妆公司依约向某文化公司支付了4万元服务费。但合作期内,某文化公司通过网络直播销售案涉产品690单,退货570单,实际成交120单,销售额9480元。此后某文化公司并未再安排直播。某化妆品因直播带货未达到约定销售额,且要求退回服务费未果,将某文化公司起诉到法院。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某化妆品公司和某文化公司签订的《直播服务合作合同》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双方均应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合同签订后,某化妆品公司向某文化公司支付了服务费,某文化公司应当依照双方确认的直播时间、主播账号、推广产品等约定完成直播合作任务。

本案中,某文化公司未完成约定的销售额任务,同时也未实际安排人员对案涉产品进行补播或直播,且未按照约定退费。因此,某文化公司未按照双方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存在违约,某化妆品公司要求文化公司退还服务费、支付违约金等费用有事实及合同依据,法院予以支持。因此判决某文化公司退回某化妆品公司服务费4万元,并承担违约金4000元。

 

律师说法

诚信既是从事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原则,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在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严格依照合同履行自身义务,遵循诚信原则,维护契约精神。如果合同主体违背诚信原则,随意毁约,守约方不仅可以主张解除合同,还可以要求违约方依法承担违约责任。除此之外,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或发生的情况变化,也要有相关合同变更或解除情形的约定,促使双方共同努力,达到互利共赢的目的。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花4万元请主播带货结果“翻车”,商家要求退费,法院判了 文章地址:
  • 本文关键词:
  • 珠海律师咨询微信

    律师咨询微信号:JDC_lawy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