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店祛痣险毁容,女子起诉维权,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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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如今不少人为了追求美,愈发青睐各种医疗美容项目,但现实中的医美机构鱼龙混杂,万一遇上不靠谱的商家,“美容”可能就会变“毁容”......

 

基本案情

某美容店于2021年7月登记成立,经营范围包括美甲服务、生活美容服务、化妆品销售等。2022年6月,姚某在该美容店祛痣和纹眉术,共计花费2000元。该美容店将外包装仅注明“家传内部专用植物秘方”字眼的膏状物涂抹在姚某脸部的痣上。然而经过祛痣,姚某脸部的祛痣部位却留下了多个点状疤痕且皮肤色素缺失。为消除脸部疤痕,姚某前往医院进行治疗。事后姚某多次和美容店交涉,但双方始终未能就治疗费用等损失达成一致意见。2023年4月,姚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该美容店赔偿各项损失共计5万元。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修复和再塑。任何单位与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经登记机关核准开展医疗美容诊疗科目,不得开展医疗美容服务。本案中,被告某美容店为原告姚某实施的药物祛痣属于医疗美容范畴,但该美容店经营范围中并不包含医疗美容项目,不具有从事医疗美容的相关资质,因此对姚某因祛痣造成的损害后果具有重大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姚某作为成年人,未尽谨慎注意义务,应适当减轻被告的责任。最终,法院认定姚某的损失共计21560元,由该美容店承担90%的赔偿责任,其余部分由姚某自行承担。

 

律师说法

随着社会的发展,消费者追求美的需求越来越高,医美行业应运蓬勃发展、医美项目迭代更新迅速。但需要注意的是,医疗美容并非任何机构或者个人都可实施。根据法律规定,相关机构应取得医疗美容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开展医疗美容服务,如果未取得相关资质而提供医疗美容服务,造成消费者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后果严重的还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而为了改善容貌,选择去做医美项目本无可厚非,但作为成年人,亦应谨慎、合理地选择具有资质的正规医疗美容机构,这样才能有效避免损害后果的发生。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 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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