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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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法院一般怎样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律师咨询解答如下:

珠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律师咨询

  1、施工合同无效,当事人主张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价款,如何处理?

  珠海建筑工程合同律师:施工合同无效,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可以将合同中关于工程价款、付款时间、工程款支付进度、下浮率、质保金等约定条款作为折价补偿的依据。

  2、施工合同无效,当事人主张以另行签订的结算协议作为工程价款结算依据,如何处理?

  当事人在施工合同之外签订的结算协议具有独立性,施工合同的效力不影响结算协议的效力,结算协议可以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依据。

  3、欠付工程款利息的计付标准如何确定?

  当事人对欠付工程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但不得超过民间借贷的最高保护利率。没有约定的,对于2019年8月19日以前的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对于2019年8月20日以后的利息,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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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借用资质的施工人直接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如何处理?

  珠海建筑工程律师:通常情况下,借用资质的施工人只有在出借资质人怠于履行权利时,才能提起代位权诉讼。但发包人明知借用资质事实存在的,借用资质的施工人可以直接向发包人主张权利。

  5、施工班组以实际施工人身份主张权利,如何处理?

  建设工程承包人与其雇佣的施工班组之间是劳务合同法律关系,施工班组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实际施工人。

  6、在多层转包或者违法分包情况下,实际施工人主张各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均承担付款责任,如何处理?

  在多层转包或者违法分包情况下,实际施工人原则上仅可以要求与其有直接合同关系的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对工程欠款承担付款责任。实际施工人向发包人主张权利的,为查明发包人欠付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工程款的数额,人民法院可以追加与其无合同关系的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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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施工合同无效,承包人主张对涉案工程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如何处理?

  珠海施工合同律师: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受施工合同效力的影响,施工合同无效,承包人仍可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8、承包人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起算时间如何确定?

  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期限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工程价款之日起算。当事人对应付款时间有明确约定的,按照当事人约定。无明确约定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审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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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工程款债权的受让人主张对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一并受让,如何处理?

  珠海建筑工程律师: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依附于工程款债权,属于从属性权利,承包人将建设工程价款债权转让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随之转让。

  10、因农村自建住宅引发的工程价款、工程质量等纠纷如何处理?

  承建农村三层(含三层以上)房屋,不属于农民自建低层住宅,依法应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调整范围,施工合同性质属于农村建设施工合同,施工质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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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就是珠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律师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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