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写错名字还有效吗?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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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年底,不少债权人已经开启了要债模式。可有人等到催债时才发现,借款人的名字竟然写错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钱还能要回来吗?

 

基本案情

2019年,因生意经营需要,张某青向李先生借款5万元,口头约定利息,并写下借条,借款人处署名“张某清”。之后,李先生每年都向张某青催收借款,但张某青以没钱为由,一直拖欠借款和利息。无奈之下,李先生将张某青诉至法院,要求其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发现李先生所持借条载明的借款人是“张某清”,而非“张某青”。李先生认为,因为是朋友,平常都喊“某青”,并不清楚具体是“清”还是“青”。同时李先生还向法院提交了相关的录音证据。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张某青在2019年向李先生写下借条一张,载明借款金额为5万元,署名“张某清”,而非“张某青”。首先,李先生陈述因为和张某青是朋友,平时都是喊“某青”,并不清楚姓名中是“青”还是“清”,符合一般常理;其次,结合李先生提供的录音证据,能够证明借条上的“张某清”就是“张某青”。如果张某青认为借条上的名字不是自己所写的,也可以向法院陈述并提出笔迹鉴定申请,但张某青并未就此抗辩。因此,能够确定借条就是张某青所签。最终,法院判决张某青偿还李先生借款本金5万元。

 

律师说法

在生活中,借条上的姓名笔误情况时有发生,比如借款人同音不同字或使用昵称绰号等情况,这些被我们忽视的小问题,有时很可能变成大麻烦。那么在借款这件事上,我们要怎么做才可以规避这些风险,降低损失呢?律师告诉你可以用这几种方式补正:

第一,如果发现书写错误的,可以要求借款人重新出具借条,并将原借条销毁,或者在笔误处修改,并加以说明,经双方确定后签字盖章写明日期。

第二,如果借条上的姓名是借款人的曾用名,债权人可以通过公安机关、社区居委会等出具证明,证明“错字”和实际姓名是同一人。如果有证人,也可以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如果没有证人,债权人可以申请笔迹鉴定,以证明借条的真实性。

第三,在借款的时候,最好使用转账交易,同时要求借款人出具借条,债权人一定要保留好转账凭证。如果发现名字错误,也可以通过电话录音、短信等方式,向借款人确认两个名字是同一人。

最后也提醒,当事人在书写借条时,切记一定要看清楚、写清楚,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码、借款金额、借款时间、借款期限等重要内容,要确保和真实一致,准确无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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