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赠与情人大额财产,妻子有权要求返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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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送给情人的大额财物,妻子有权要回吗?如何要回?

 

基本案情

胡女士和张某经人介绍相识,不久便登记结婚。2021年,胡女士发现丈夫账户上有大笔数额的转账给了王某,前前后后共计25万元。胡女士经追问才得知,丈夫和王某两人暗生情愫,并发展为情人关系。得知真相后,痛心不已的胡女士决定追回这笔钱,于是她将张某、王某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张某对王某的赠与行为无效,判令返还钱款。

庭审中,张某对胡女士的诉求不持异议。而王某也不否认和张某的情人关系,但提出所给款项是多年照顾张某的报酬,不属于赠与。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丈夫张某赠与王某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张某在妻子胡女士不知情且未经妻子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给王某,丈夫张某的赠与行为既损害了妻子胡女士的合法权益,也违反了道德及公序良俗,该行为应认定为无效。此外,夫妻共同财产应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胡女士对全部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只有在该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才能对该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区分各自的份额。因此,王某应向胡女士返还受赠与的全部财产,而不是部分返还。

 

律师说法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赋予夫妻任何一方对非日常生活需要的重要财产处理的知情权及共同处分权。

也就是说,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如果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处分。如果夫妻一方将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的共同财产擅自赠与他人,那么该赠与行为应认定为无效,受赠一方应予以返还。

律师提醒,如果夫妻之间存在一方出轨,并将大额财产赠与给第三者的行为,那么配偶方是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该赠与行为无效,并要求第三者返还财产的,但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一方出轨后,需要确定赠与第三者的大额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去法院起诉之前,要注意及时收集出轨方和第三者之间财产赠与行为的证据。比如转账记录、存款记录、与第三者的微信聊天记录或者出轨方在保证书中的陈述等。

第三,即便一方没有出轨等过错,只是将大额财产赠送给了第三人,但只要未经另一方同意或认可,法院会依据该赠与行为损害配偶的合法权益,将之认定为无效。这种情况下,配偶方也是可以要求受赠方返还财产。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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