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被小区里的树砸坏,物业公司需要担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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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大树倾倒,砸坏业主车辆,物业究竟有没有责任?

 

基本案情

某天夜里刮起大风,下起暴雨。第二天清晨,王女士下楼准备开车上班,却发现自家车位后方的一棵大树倾倒在爱车上,导致其车辆后备箱被砸坏,后车窗破碎,车顶及车身多处凹陷。随后王女士来到物业公司讨要说法。

王女士认为,该树木在倾倒之前已出现树根鼓出地面的情况,物业公司对树木未尽到管理责任,理应赔偿。而物业公司则认为,其并非树木的所有权人及管理人,同时园林部门也规定了不可以私自处理树木,所以即使之前出现了树根鼓出地面的情况也无法处理,且当天夜间的刮大风下暴雨,属于不可抗力情形,因此物业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王女士起诉到法院,要求物业公司赔偿车辆各项损失。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对于折断的树木的所有人,双方均未提交相应证据,而该树木位于该小区内,并非位于公共绿地,同时无证据证明属于相关部门管理。而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负有对小区内设施、设备及各项事务的管理职责,因此根据上述情况,可以认定物业公司系本案中折断的树木的管理人。

物业公司虽主张其对于树木折断不存在过错,但其提交的证据并不足以证明对涉案树木尽到了合理的管理和养护义务,且双方均认可事发前涉案树木已经出现树根鼓出地面的情形,但物业公司未予以处理。此外,事发当天夜间虽有大雨,但应属于一般自然力,物业公司抗辩称属于不可抗力不能成立。因此,对于王女士因车辆损坏产生的合理损失,物业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律师说法

首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因树木折断、倾倒等造成他人损害,树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小区内树木倾倒导致财产损害的,首先要确定树木的管理人或者所有人。如果物业服务企业负有管理小区内树木的职责,那么当树木倾倒导致财产损害时,业主可以向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索赔。

其次,因树木倾倒、折断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适用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即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其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尽到了管理责任,那么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除此之外,关于此类案件中的“不可抗力”的抗辩,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比如地震、战争等。而本案中树木折断时暴雨和风力虽大,但尚未达到自然灾害级别,因此不属于不可抗力范畴,不能作为免责事由。所以,树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物业公司需提供证据证明其对此没有过错,否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物业服务企业存在过错,需要对业主的合理损失承担责任,但如果相应的损失费用已获得保险赔付,损失已经得到填平,那么业主就无法再向侵权人物业服务企业主张损害赔偿。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 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六十条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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