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外卖吃出异物要求赔偿近1万元?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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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外卖平台点餐消费,已经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可如果在消费过程中,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怎么办?

2022年2月2日中午,小林通过某外卖平台,在一家饭馆下单购买了一份辣椒土豆炒肉、一份米饭以及一份玉米汤,共支付了21元。不久外卖骑手按订单地址将这份点餐送到某公司。后来,小林在食用时,因外卖当中有一块小石子,导致其一颗牙齿被磕破。随后,小林前往医院治疗。医院为小林做了手术,花费3300元。

手术过后,小林多次和饭馆老板协商赔偿事宜,都没能达成一致。于是小林又将此事投诉到外卖平台和消费者协会,未果。无奈之下,小林诉至法院,要求饭馆赔偿其损失的三倍金额共计9900元,并提交了公司监控视频和现场拍摄照片,法院审理后,采纳了小林提交的证据。而饭馆未能就此事举证证明。

 

小林可以要求饭馆赔偿吗?

小林能否获得赔偿,关键在于小林的损害与饭馆提供的菜品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小林应当对自己提出的索赔要求,有责任提供证据。

本案中,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从小林提交的事发时公司的监控视频和现场拍摄的照片,能够确定饭馆提供的菜品中混有小石子,因此小林的损害与饭馆提供的菜品存在因果关系,即可以认定饭馆提供的菜品中含有小石子,并导致小林的牙齿磕破受伤。而饭馆因不能举证证明损害不是因菜品造成的情况下,应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第2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者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因此,外卖中出现小石子,应属于该规定中的“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小林主张饭馆赔偿其损失的三倍金额,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予以支持。最终,小林因治疗牙齿花费医疗费用3300元,获得三倍损失赔偿共计9900元。

 

可以要求外卖平台赔偿吗?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

除此之外,今年3月15日实施的《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进一步明确,网络餐饮服务平台经营者没有对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或者没有履行报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消费者有权主张网络餐饮服务平台经营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消费者通过网络餐饮服务平台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如果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首先应当和销售者或者服务提供者协商解决。

其次,如果消费者不掌握销售者或服务提供者的实名信息,有权要求网络餐饮服务平台进行披露。

最后,如果网络餐饮服务平台能够提供商家的上述规定的准确信息,消费者应当向商家主张权利,进行索赔。如果网络餐饮服务平台不能提供相关的商家信息,消费者才可以要求网络餐饮服务平台赔偿。

 

外卖食品有问题如何维权

网络订餐物美价廉、省时省力、操作便捷,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青睐。消费者在享受网络订餐便利的同时,也不能只图方便而忽视用餐安全,因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网络订餐时,要注意在网络餐饮服务平台选择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实体门店照片的餐饮服务提供者订餐。

在收到餐食后,消费者要保存好相关凭证,比如网络订单凭证、支付凭证等。如果发现餐食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要保存好发现餐食问题过程的相关证据,比如录制发现问题的视频,对有问题的食品进行拍照,有条件的情况下保存食品原物,以备检验。在通过协商未能解决问题的情况下,还可以保留与商家的聊天记录、投诉记录等证据。此外,消费者可以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只有保障食品安全,方能行稳致远,实现可持续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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