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哪个优先?法院这样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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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不少老人会提前立好遗嘱,以清晰明确地表达他们的遗愿。当遗嘱与法定继承并存时,遗产该如何分配?

 

基本案情

刘大爷有两个儿子,分别是大刘和小刘。刘大爷去世前立下了一份遗嘱,明确表示将自己的房产和存款留给一直照顾他的小儿子小刘。大儿子大刘则因为多年不管不顾父亲,未能在遗嘱中获得任何遗产。刘大爷去世后,大刘对遗产的分配表示不满,认为其作为法定继承人应当享有平等的继承权。无奈之下大刘起诉到法院,请求依法判令平均分割遗产。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涉及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冲突和协调。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继承;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本案中,刘大爷生前已立下遗嘱,明确指定了遗产的分配方式,遗嘱内容系李大爷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存在遗嘱无效事由。因此在继承开始后,应优先按照遗嘱进行遗产分配。尽管大刘作为法定继承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但在本案中由于存在合法有效的遗嘱,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因此不再适用法定继承原则,遗产分配应按照遗嘱执行。最终,法院依法驳回了大刘的诉讼请求。

 

律师说法

在实践中,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是两种最为常见的遗产处理方式。法定继承即按照法律的规定由特定范围的继承人进行继承;而遗嘱继承则是根据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由指定的特定继承人继承遗产。因此两者存在以下区别:第一,法定继承是按照法律规定的范围、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等进行遗产分配,而遗嘱继承则遵照被继承人生前的真实意愿进行遗产分配;第二,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和扶养情况来确定的,而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被继承人在遗嘱中进行确定的;第三,继承开始后,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若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且该遗嘱系合法有效的,则应当按照遗嘱继承,而不能按照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

本案中,刘大爷生前所立的指定小刘为遗嘱继承人的遗嘱,系刘大爷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大刘作为法定继承人,虽然有权根据法律规定继承父亲的遗产,但是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因此在继承开始后,应优先按照遗嘱进行遗产分配。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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