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才发现前夫婚内出轨,还能起诉索要赔偿吗?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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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本应互相忠诚、互相尊重,但是却有人禁不住诱惑,作出不道德的事情后选择离开。如果在离婚后才发现对方婚内出轨,那么无过错方能否索要赔偿呢?

 

基本案情

2022年5月,张女士和杨某因感情破裂,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办理了离婚手续。2022年10月,杨某通过发布微信朋友圈,分享了自己喜得一女的消息。张女士这才发现杨某婚内出轨的事实。张女士认为杨某的行为违反了夫妻间的忠诚义务,给其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于是一纸诉状将杨某起诉到法院,要求其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50000元。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夫妻之间应保持互相忠诚的义务,这不仅是道德层面的义务,更是法定义务。本案中,杨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和其他异性发生不正当关系并导致他人怀孕,明显存在过错。因杨某的婚内出轨行为,导致张女士在情感上遭受严重背叛,给张女士造成了巨大的精神损害,因此,张女士要求杨某给付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在具体赔偿金额问题上,应当综合主观过错、损害后果的严重程度以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进行确定。最终,法院判决杨某向张女士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30000元。

 

律师说法

本案是维护婚姻中女方作为无过错一方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民法典》明确规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重婚,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者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本案中,杨某违反夫妻忠实义务,在婚内和案外异性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且生育子女,属于“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情形。即使双方已经离婚,张女士作为无过错方,仍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过错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本案判决支持女方离婚损害赔偿的诉请,一方面能够有效地弥补女方的损害,另一方面对社会公众也有警示意义,有利于维护家庭社会和谐稳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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