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出轨,妻子暴怒放火烧家涉嫌犯罪?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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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在相处过程中,矛盾总是难免的,可是气头上的时候,也不能干违法犯罪的事。这不因为丈夫出轨,妻子一怒之下放火烧家,最终把自己“送进”了监狱。

 

基本案情

张某在和前夫离婚,并独自生活一段时间后,经人介绍认识了同样离异单身的杨某。2020年,双方到民政局登记结婚。谁曾想,结婚不到两年,杨某就出轨一名女子,并向其转账8万元。张某发现后,便向杨某提出离婚。但因协议离婚未果,两人在家中发生口角和厮打。为报复杨某,张某一气之下将卧室的床单点燃,导致床垫、窗帘等物品被烧。所幸最终消防人员及时赶到,将火势控制,才避免人员伤亡的出现。随后公安机关将张某和杨某带走调查。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故意放火焚烧住宅内自家物品,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综合考虑张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性,最终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

 

律师说法

可能有人会疑惑,为什么张某烧毁自家东西也会触犯刑法呢?其实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本案中,张某虽然烧毁的是自家的财物,但如果任由火势蔓延,势必会危及整个单元楼的其他住户的生命、财产的安全。所以,张某使用放火的方式来发泄自己的情绪,实际已经危害了公共安全,触犯了《刑法》第114条的规定,因此应当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除此之外,如果张某没有被怒火冲昏点燃这把火,即便协商离婚时丈夫杨某不同意财产分割的条件,张某还可以将其起诉到法院,一方面以杨某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转赠,侵害自己的合法权益为由,要求第三者将受赠的8万元进行返还;另一方面以杨某婚内出轨,具有重大过错为由,要求其予以经济补偿。可惜的是,生活没有如果。张某因自己的一时冲动,致使自己从受害人变成被告人,真是得不偿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条 民事主体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不能违反法律法规、不得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二款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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