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名牌”卖假酒,判刑+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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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上商标标识就想以假乱真?明知是假还敢继续售假?有些不法分子总想着投机取巧,不料“聪明反被聪明误”。

 

基本案情

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期间,被告人王某为牟取非法利益,从网上购买某知名品牌白酒的标签、压盖机、插板后,联系张某、廖某和罗某3人(另案处理)在某工厂内,将低价购来的散装白酒处理包装成价格较高的某知名品牌白酒,并进行贩卖销售,涉案金额达18万余元。经该知名品牌白酒公司鉴定,被查获的产品均为假冒,并非该公司生产或委托生产的。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鉴于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法院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根据王某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的危害程度,最终法院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九万五千元元,被查扣的假冒商品全部依法予以没收销毁。

 

律师说法

商标作为某种商品或服务的显著性标识,具有可识别性和专有性,它承载了经营者的产品、服务质量、商誉和知名度,体现了经营者的品牌形象。国家依法保护商标所有权人的商标所有权,任何第三者未经商标所有权人许可,不得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不得制造、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有权的商品。

假冒注册商标,是一种既侵犯权利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又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取财需正道,任何投机取巧、妄图通过走捷径的方式积累财富,无异于饮鸩止渴,最终只会坠入深渊。律师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品牌产品时,要选择正规官方渠道,仔细核对产品信息,同时注意保留好购买的票据、发票等证据,对于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产品,要提高警惕,切勿“因小失大”。如果不慎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的,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投诉举报,必要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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