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行了婚礼但未领证,彩礼还能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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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了但是没有领证,男方的彩礼还能要回来吗?来看今天的案例。

 

基本案情

贾先生和谢女士经人介绍相识,不久二人决定结婚。2022年1月,在双方父母的主持下,贾先生委托媒人向谢女士父母送彩礼6万元,贾先生和谢女士按农村习俗举办婚礼,谢女士按习俗退回5000元,谢女士实际收取的彩礼为55000元。举行婚礼后3个月期间,谢女士断断续续到贾先生家和其共同生活10余天,但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期间,谢女士发现自己怀孕后,于2022年4月自行到医院实施了终止妊娠手术;同时由于贾先生自身户口的原因,双方无法登记结婚。最终,双方无法继续生活在一起,决定分道扬镳。贾先生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谢女士退还彩礼55000元。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彩礼是否应当返还,应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实际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收受彩礼一方应当返还彩礼。最终,法院结合谢女士和贾先生同居期间曾怀孕,以及谢女士在引产过程中受到的身体伤害的具体情况,并综合案件的相关事实和证据,判决谢女士及其父母共同向贾先生退还彩礼4万元。

 

律师说法

彩礼是以订立婚约为基础、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的给付金钱或财物的行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彩礼数额日益攀升,高价彩礼不仅不符合我国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也不利于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社会公民应当树立正确的婚嫁观,彩礼的给付以自愿合理为原则。

现实生活中,男女双方未登记结婚,但已举行结婚仪式,并实际共同生活的不在少数。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有权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本案中,贾先生和谢女士虽然按照农村习俗举办了婚礼,但双方并未实际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双方已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因此贾先生提出要求谢女士返还彩礼的主张,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

对于彩礼是否应予返还及如何返还的问题上,法院一般会结合彩礼数额、共同生活的实际、共同生活的时间、日常生活支出、过错责任等具体情形进行综合考量。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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