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女子谎称离异,骗婚敛财30余万元,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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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结婚之名,行诈骗之实,疯狂敛财30余万元。可这“如意算盘”打得再好,到头来还是难逃法网。

 

基本案情

黄某家住某县农村,30多岁尚未结婚。2021年10月,在媒人的介绍下,黄某认识了比自己大几岁的女子小美。小美自称离异,带着女儿生活。两人相谈甚欢,感情迅速升温,很快就发展为恋人关系。恋爱期间,小美先后以见家长、订婚、送好、结婚等名义索要钱财,黄某被“爱情”冲昏了头脑,失去了防备意识,一次次如其所愿。

2021年12月,两人在黄某的老家举办了结婚仪式。次日,小美便借口离开黄某家。婚后,小美以购车、买手机、还信用卡欠款等名义向黄某索要钱财,黄某有求必应。后来黄某发现小美并未离婚,而且参加他们结婚仪式的小美亲戚都是其朋友假扮的,于是报警。2022年6月,小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查,2021年10月至2022年春节期间,小美共骗取黄某钱款人民币31万余元、金手镯1件、金项链1条,共计价值人民币32万余元。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院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最终判处被告人小美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责令被告人小美继续退赔赃款,返还给被害人。

 

律师提醒

婚姻诈骗,俗称骗婚。在现实生活当中,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农村地区适龄男性择偶空间小、急于结婚、防范意识不强等特点,以结婚为幌子,利用婚恋的方式索要见面礼、介绍费、结婚彩礼,然后以各种理由离婚或逃婚,最终达到诈骗钱财的目的。

律师提醒,婚姻是人生大事,应三思而后行,尤其是单身大龄或离异的男女,在交往过程中,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理智判断,同时注意核实对方的真实身份和家庭背景,谨慎处置个人财物,切莫因结婚心切而轻信“媒灼之言”,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如若被骗,要保存好相关证据材料,并第一时间报案、寻求帮助。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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