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婚内出轨,丈夫持刀砍伤“第三者”,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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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婚姻遇上出轨,动手解决不了问题。一旦伤害他人,将有可能逾越法律的红线。

 

基本案情

钟某的妻子与刘某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2022年7月,钟某和刘某的亲属就此事进行了调解,要求刘某与钟某的妻子停止关系,并断绝来往。2022年12月,钟某发现自己妻子与刘某仍保持联系。2022年12月20日,钟某与其妻子就此事发生争吵后,携带短刀找到刘某进行理论。在这个过程中,两人发生肢体冲突,钟某用刀将刘某的背部、腿部等部位砍伤。经鉴定,刘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之后钟某主动前往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与刘某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和解协议并取得书面谅解。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钟某得知其妻子与被害人刘某一直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后未能理智处理,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被害人重伤,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故意伤害罪,应负刑事责任。

鉴于被告人钟某自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赔偿被害人刘某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书面谅解,可依法情从轻处罚。而被害人长期与被告人钟某的妻子保持不正当的男女关系,破坏被告人的家庭,存在过错,加之考虑到被告人现家中有老人以及两个年幼的小孩需要照顾,经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意见,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符合社区矫正条件,因此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结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被告人的一贯社会表现以及被告人的认罪、悔罪态度,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钟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律师说法

本案是因家庭感情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案。在司法实践中,民间矛盾激发的故意伤害刑事案件,应结合被害人过错、行为人犯罪动机、犯罪前后表现等客观方面综合认定是否构成犯罪情节较轻、是否符合缓刑适用条件,坚持情理法相统一的原则。

首先,如因被害人过错导致行为人一时冲动实施了激情犯罪,与预谋犯罪相比,行为人主观恶行较小,也不具有继续实施犯罪的社会危险性,一般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较轻。其次,再结合行为人犯罪后的表现证明行为人确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的危险。如果行为人电话通知投案或主动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行为人依法可以认定为自首,社会危险性较小;如果行为人积极垫付医疗费用,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亦可以给其改过自新的机会,采取取保候审或适用缓刑。

总的来说,故意伤害刑事案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非常重要,这很大程度上左右着案件的判决结果。同时律师可以积极建议法院综合考量被害人过错以及行为人的犯罪动机、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情况,从情理法结合的角度,争取罪刑相适应,为当事人争取良好的结果。

最后律师提醒,夫妻之间应相互忠实,这不仅是传统美德,而且也是法定义务。婚姻的幸福在于夫妻双方共同努力、用心经营。当发生矛盾时,应当通过合法方式和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使用暴力,不仅无法有效解决问题,还会为此付出昂贵的法律代价。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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