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女职工不能随意辞退这是做HR的基本常识,那么珠海怀孕女职工能否被开除劳动纠纷律师咨询是怎么回答呢?
珠海劳动纠纷处理律师:若怀孕女职工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且用人单位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的,是可以与怀孕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其中第四十条是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第四十一条是经济性裁员,意思就是说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无过失性辞退或者裁员。
珠海劳动纠纷仲裁律师认为,张某关于其在被解除劳动关系时处于孕期的抗辩,《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无对劳动者无过失性辞退或经纪性裁员。
珠海劳动纠纷律师所但并不适用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关于过失性辞退的规定,本案中公司解除与张某之间的劳动合同系基于张某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过失性辞退,故对张某该项抗辩本院不予采纳。
珠海劳动纠纷律师咨询解释所以如果孕期女职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且用人单位有明确证据证明的,用人单位是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总之珠海怀孕女职工能否被开除珠海劳动纠纷律师的回答是肯定的,不过这个就要求用人单位一定要有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否则,很容易构成违法解除,并支付经济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