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被公司辞退,年终奖就“泡汤”了?法院这样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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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年底,不少人开始期待公司的年终奖。那么问题来了,企业必须发年终奖吗?被公司辞退还有年终奖吗?让我们来看下面的案例。

 

基本案情

王某于2021年9月10日入职某新能源公司,双方签订至2024年9月9日止的劳动合同,每月工资8000元。2022年11月14日,公司向王某发送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称王某在工作中未履行职责,构成严重失职并且严重违反了诚信与道德原则,因此公司决定于2022年12月14日解除王某劳动合同。后王某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及2022年度年终奖。经仲裁委员会裁决,认定公司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向王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4000元,但未支持关于年终奖的请求。王某不服仲裁裁决,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

庭审上,原告王某认为,公司在2021年按照其月工资的四倍向其支付年终奖金,因此公司仍应按此标准向其支付2022年年终奖32000元。而被告新能源公司则认为,《员工手册》规定,公司依据当年的业绩和盈利状况,考虑为员工发放奖金。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出勤情况将作为奖金计算的参考。在奖金发放之日(含当日)前以任何形式离职的员工或处于辞职通知期内的员工,均不予发放本年度的奖金。而王某已离职,且在2022年度工作中未履行职责,构成严重失职并且严重违反了诚信与道德原则,不符合发放年终奖金的条件。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公司是否应当向王某发放2022年年终奖金。本案中,案涉《员工手册》虽然规定“在奖金发放之日(含当日)前以任何形式离职的员工均不予发放本年度的奖金”,但王某未能提供劳动的原因系公司违法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所致。而根据查明的事实,公司已于2023年1月10日向员工发放了2022年的年度奖金,且未提供充分有效证据证明经考核认定王某不应享有年终奖,因此其应向王某发放2022年年终奖金。最终,法院判决公司支付王某2022年年终奖金32000元。

 

律师说法

年终奖是用人单位对员工的一种激励手段,是否发放及发放标准一定程度上属于用人单位自主经营权的范畴,但年终奖并不是用人单位想发就发、想扣就扣。年终奖通常由劳动合同约定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规定,一般遵循“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制度”原则,且制定的发放规则应公平合理。

对于在年终奖发放之前已经离职的劳动者能否获得年终奖,应当结合劳动者离职原因、离职时间、工作表现和对单位的贡献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量。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对年终奖有明确的约定,那么只要符合规定或者约定的发放条件,劳动者就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发放年终奖。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劳动合同的解除非因劳动者单方面过失或主动辞职所导致,且劳动者已经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的工作业绩及表现不符合年终奖发放标准,年终奖发放前离职或者被裁员的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支付年终奖的,法院应予以支持。

律师提醒,为避免因年终奖产生纠纷,劳动者在入职时,应与用人单位将相关事宜写入书面的劳动合同,同时注意保存劳动合同、公司的规章制度、涉及薪酬问题的录音录像等相关证据,以便发生纠纷时可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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