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办公接电话时摔成骨折,能认定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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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办公发生意外,算工伤吗?

 

基本案情

最近有粉丝咨询,自己居家办公期间,接到领导电话。由于房间内信号不太好,于是就去阳台接电话,结果在房间内被桌子磕碰到摔倒,导致手臂骨折,想请问这样是否属于工伤?

 

律师说法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果要认定工伤,需要同时满足3个条件:在工作时间内受伤、在工作场所中受伤、受伤是由于工作原因造成的。不过,居家办公和传统办公的方式有所不同,其中的特点在于居家办公期间,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生活时间、生活场所存在高度混同。

首先在工作时间上,劳动者居家办公时间呈现灵活化、碎片化的特点,除了正常的工作时间外,也不排除劳动者在其他时间工作的可能。因此,对于居家办公的劳动者是否处于工作时间内,需要结合加班申请记录、线上打卡记录、电话、微信工作沟通记录等证据来综合判断。

其次在工作场所上,劳动者一般是根据单位的要求进行居家办公,而家属于其履行工作职责的场所,可视为工作岗位的合理延伸,因此可以认定为工作场所。

最后在工作原因上,当受伤和完成工作任务密切相关,是为完成工作任务客观上必须进行的行为,而不是超出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其他无关的个人行为,那么只要在工伤认定时能提供相应的证据,这种情况也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

总的来说,本案中居家办公的劳动者,为接工作电话摔成骨折,如果其满足以上3个条件的认定标准,那么一般就会认定为工伤。

同时,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向人社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者可以在受伤后一年内,直接向上述部门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注意的是,在维权过程中,注意保留医院诊断证明、照片、录音录像、劳动合同、聊天记录、公司发布的居家办公通知等相关证据,以便人社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法条链接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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